在历时近8个月后,一项针对(300460)的立案调查迎来了最新进展。
今年4月24日,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惠伦晶体及实控人赵积清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赵积清立案。
昨日晚间,惠伦晶体发布公告称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12月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

经查明,惠伦晶体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,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;且其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、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2021年、2022年,惠伦晶体存在虚构采购业务、虚构销售业务以及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,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549万元、6233万元,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.89%、15.79%;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5万元、2022年虚减利润141万元,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.13%、0.91%。
基于上述违规事实,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、予以警告并罚款300万元;对实控人赵积清予以警告并罚款400万元;对时任董事韩巧云、财务总监邓又强分别罚款150万元;对时任总经理韩继玲、姜健伟分别罚款80万元、60万元。以上拟处罚金额合计1140万元。
惠伦晶体股票已于今日停牌1天,并将于明日(12月11日)开市起复牌,其股票自2025年12月11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由“惠伦晶体”变更为“ST惠伦”。
在惠伦晶体面临行政处罚的同时,受损投资者的索赔通道也已打开。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,目前判断,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4日(含当日)期间买入惠伦晶体股票,并在2025年4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,或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。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,可报名登记,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。
内容来源:大众证券报
编辑:陈陟
审校:李秋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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